求職信及履歷

招聘機構常以工作經驗作為篩選求職者的條件之一,因此你應以倒序方式(最近的排在最前),列出工作機構、職位和職責等資料。如果你有豐富的相關工作經驗,則可將本部分移至學歷之前,以突出自己的優勢。請閱讀以下廣告,然後回答問題,以了解工作經驗的表述方法。



問題1 (選擇題)﹕第一項工作經驗應當如何處理?


保留
注意:求職時只需列出與職位要求相關的工作經驗即可,不必包羅萬有。

刪除
正確答案:電話推廣員的工作與社會服務毫無關連,故此可以省去。

問題2 (點擊題)﹕請從第二和第三項工作經驗中,選出兩個需要改正的地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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履歷

(個人資料及學歷從略)

工作經驗
2014年1月至2014年2 動力電訊集團
電話推廣員
職責: 推銷智能手機及配件,每月都能達到目標銷售額
  協助處理顧客查詢,每天平均處理5宗個案
2013年6月至2013年12月 博逸社區中心
活動幹事
職位如屬兼職性質(你的本職是學生),應該加以說明,避免對方誤解。

職責: 協助推行「成長新一代」計劃,參加人數超過150人
  處理暑期班、興趣班及功課輔導班等活動的行政工作
2012年7月至2012年8月 至善兒童基金會
暑期程序幹事
職責:擔任暑期工
即使是暑期工 ,也應該清楚交代職責,如「處理暑期託管服務的行政工作,學員人數超過250人」,切勿敷衍了事。

(以下內容從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