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考APA格式:
文內註 (In-Text Citations)
通例
在正文部分,APA格式使用「括號引用」(parenthetical citation)的方式來注明徵引資料。簡言之,當你以引用、概要或改寫的方式提及他人的觀點時,必須在其後括注資料來源。至於括號內的內容,APA格式並不會因文獻資料的媒體形式不同而有所改變,詳情可見後續說明。
樣式
APA格式要求以「作者」加「出版年份」的方式作標示,例如「(唐君毅,1984)」。如未直接引用原文,不必標明頁碼。而文獻的完整記述,則應於文末的「參考文獻」部分詳細列出。需要注意的是,APA格式為求簡潔,只要求列出作者的姓氏(last name),但在中文論文的場合,這種表示方式反容易出現混淆,建議列出作者全名。
作者全名可在正文或括號內出現,而出版日期則必置於括號內。具體樣式有四種:
以上文內註須輔以篇末「參考文獻」的相關條目:
印刷物 (Print Sources)(作者為個人)
所有印刷物,包括書籍、雜誌、學術期刊及報紙等等,只需要按照基本樣式,在句末列出作者全名和出版年份。如果正文已提及該作者,則將括號移至作者後,其內只需標注出版日期。如:
而在「參考文獻」部分,應會列出對應條目:
印刷物 (Print Sources)(作者為團體)
如引用的印刷物作者為團體,你可在文內註列出團體名稱和出版年份作標識。如果該團體有通行簡稱,你可在第一次引用時以方括號注明其簡稱,如「(香港中文大學[中大],2015),然後在再次引用時只用簡稱,如「(中大,2015)」。
同一作者多種著作
如果你要引述同一作者的多種著作,應在括號內標明出版年份,以作識別。如:
假如同一作者著作的出版年份相同,則按引用次序先後,在出版年份後加註小楷英文字母,如「(2007a)」及「(2007b)」,以便識別。注意參考文獻內列出的資料順序,須與文內註一致。
同時引用不同作者著作
假如在交代某一觀點時,需同時引用不同作者的著作,應於同一括號內按序(如姓氏筆劃)列出文內註,中間以引號作區分。如:
作者多於一人
如引用的文獻有兩位作者,應於正文或括號內列出所有作者的姓名。如:
如引用的文獻有三至五作者,在第一次引用時須列出全部作者的姓名。如:
而在再次引用時,則只列出第一名作者的姓名,然後加上「等」字。如:
如引用的文獻有六位或以上作者,在引用時只列出第一名作者的姓名,然後加上「等」字。如:
轉引第三方觀點
嚴謹的論文須避免以轉引的方式引述第三方觀點,宜尋找文獻的原始出處。如確實找不到,則須在括號內加上「轉引自」三字,以為識別。如:
引用互聯網資料
引用互聯網資料時,應儘量以「作者」加「出版年份」的方式作文內註。假如作者及出版年份不明,即可用內容的標題替代作者,年份則以「日期未詳」標示。如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