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考MLA格式:尾註及腳註
(Endnotes and Footnotes)
通例
大部分學術論文格式都建議尾註或腳註的數量不宜太多,以免阻礙正文閱讀,同樣道理,正文內也不宜用過量的括注。MLA格式不鼓勵作者加入長篇大論或偏離主題的註釋,惟可在尾註或腳註內提及延伸閱讀材料,以備讀者參考。如:
參看神林恆道,書中第一部第二章對近代「日本美學」的形成有詳細說明。
關於商代婦女參與政治生活的問題,參看王暉 頁385–391;相反觀點,參看晁天義 頁361–366。
不少學者皆指出「邵氏兄弟」在上世紀七十年代初一直推行制度化、集中化的大廠體制。參看趙衛防 頁124–126;鍾寶賢 頁6–8。
假如必須加入敘述性的註釋,文字應力求簡略。如:
事實上,在一次訪問中,他就強調自己「只是一個講故事的人」(易立競 頁253)。
標注方式
尾註或腳註都須使用上標阿拉伯數字作標識,不宜使用「*」等符號。該數字應列於正文加註句子的標點之後,如:
學界對於這次調查的抽樣方式,目前仍存有爭議。1
由於該份報告的修訂本仍未出版,2故此本文決定不取用當中的內容。
編排格式
尾註應在正文後另開新頁,以「註釋」二字置中為標題。所有註釋依序列出,首行均左縮排一字元。如:
2. 事實上,終身學習等概念是在2000年前後才正式成為改革願景。參看教育統籌委員會 頁30–31。
MLA寫作手冊(第七版)未有說明腳註的格式要求,但舊版曾提出腳註應在該頁正文末空四行後列出,所有註釋依序列出,首行均左縮排一字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