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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面格式(Paper Format)

基本要求

紙張尺寸:A4大小(MLA原格式要求8.5吋乘11吋)

行距:1.5倍行高(MLA原格式要求2倍行高,但中文行距過闊不便閱讀,故稍作調整)

字體:宜用清晰易辨的字型,如新細明體,大小設為12號

邊界:四邊留白1吋

頁碼:在頁首右上角標示頁碼,為免裝訂脫落後難以辨識,可於頁碼前加上作者姓名

作者資料:如無特定要求,不用設置封面頁,只需於首頁列出必要資料(如作者姓名、導師姓名、課程名稱及提交日期)

標題:置中,不必加引號或斜體

書名:使用書名號(《》)即可,不必用斜體表示

段落:每段第一行必須內縮兩字元,段落之間如常換行即可

註釋:如使用文末附註,應置於「引用文獻」前,且獨立成頁

章節:如無特定要求,可順序用「一、(一)、1、(1)」為各級章節編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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