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考MLA格式:
文內註 (In-Text Citations)
通例
在正文部分,MLA格式使用「括號引用」(parenthetical citation)的方式來注明徵引資料。簡言之,當你以引用、概要或改寫的方式提及他人的觀點時,必須在其後括注資料來源。
括號內包含的內容,會因著資料所採用的媒體形式(如印刷物、網頁或光碟)而改變。唯一不變的是,文內註提及的資料與「引用文獻」所列的內容必須一致。具體來說,文內註所標示的資料,應該就是對應的「引用文獻」內所記錄的第一個項目。
樣式
參照MLA格式,文內註主要包含「作者」和「頁碼」兩個項目。換句話說,正文凡引用他人的資料,都應該交代其作者和對應的頁碼,而「引用文獻」部分則會詳細列出相關條目。需要注意的是,MLA格式為求簡潔,只要求列出作者的姓氏(last name),但在中文論文的場合,這種表示方式反容易出現混淆,建議列出作者全名。
作者全名可在正文或括號內出現,而頁碼則必置於括號內。具體樣式有三種:
以上文內註須輔以篇末「引用文獻」的相關條目:
MLA第8版不再列明出版地,唯中文文獻出版者眾多,故建議仍予保留。
印刷物 (Print Sources)(作者為個人)
所有印刷物,包括書籍、雜誌、學術期刊及報紙等等,只需要按照基本樣式,列出作者全名和頁碼。如果正文已提及該作者,則括號內只需提供頁碼。如:
而在「引用文獻」部分,應會列出對應條目:
印刷物 (Print Sources)(作者為團體)
如引用的印刷物作者為團體,你可在文內註列出團體名稱和頁碼作標識。為免文內註太長阻礙讀者閱讀正文,你可適當地使用簡稱,例如將團體名稱「香港中文大學自學中心」記作「中大自學中心」。
同一作者多種著作
如果你要引述同一作者的多種著作,可在括號內標上簡短書名,以作識別。如:
正文若未提及作者姓名,則括號內的項目按「作者」、「書名」及「頁數」的順序排列。如:
作者多於一人
如引用的文獻有兩或三位作者,應於正文或括號內列出所有作者的姓名。如:
如引用的文獻有三位以上作者,可選擇列出所有作者姓名,或只列出第一名作者的姓名,然後加上「等」字。為方便閱讀,建議使用後一種方式。如:
引用經典作品
中文經典的編撰方式與現代著作不同,因此在文內註提及這類作品時,建議列出書名、篇名和頁碼作標識。當然,由於經典作品版本甚多,你需要在「引用文獻」部分清楚列明相關資料。如:
並在「引用文獻」部分,列出對應條目:
引用多卷本或分冊本
論文引用同一著作的不同分冊或分卷,需要在頁碼前加上卷數或冊數作識別;只引用同一分冊或分卷,則不必注明。如:
轉引第三方觀點
嚴謹的論文須避免以轉引的方式引述第三方觀點,宜尋找文獻的原始出處。如確實找不到,則須在括號內加上「轉引自」三字,以為識別。如:
引用互聯網資料
互聯網無疑是一個龐大的資料庫,不過當中並非所有內容都適合列作論文的引用文獻,因此,引用互聯網資料前宜仔細考慮,該項資料是否可靠的文獻。
假如你決定引用互聯網資料,則應注意其文內註的形式與印刷物不同。具體來說,有三點要注意:
2. 不必加入段號或頁碼;
3. 出版者不必列出網址 ,只需要提及網站名稱,例如「自學中心網頁」而不是「https://www.ilc.cuhk.edu.hk/CH/」。如:
「引用文獻」部分,列出的對應條目(最後一項是瀏覽日期):